【五年一貫學程申請】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制3、4年級在校生申請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申請相關說明
【五年一貫學程申請】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制3、4年級在校生申請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申請相關說明
申請日期:自民國106年11月6日(星期一)至11月10日(星期五)止。
申請方式:申請相關資料紙本請繳交至資通系辦公室M-116室申請。
資通系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:
1.全系排名前50%
2.全班排名前50%
3.具特殊專長且由本系2位專任教師推薦
甄選標準:學業成績(100%)
繳交資料:
1.申請書(如附件)
2.在校期間歷年成績單
3.全系或班成績排名
~備註:本校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優點如下~
(一) 通過甄選學生於3、4年級可選修研究所課程,至多可修習不含論文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。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 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時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(二) 碩士班一年級若如期畢業則可節省一年的碩士班全額學雜費。
(三) 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僅剩論文者,比照研究所在職專班收取3學時學分費19,260元(1學時學分費6,420元)。
(四) 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,修習4學分以上(含論文),可依修習學分數多寡選擇繳交學時學分費(及雜費10,500元)或全額學雜費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朝陽科技大學資訊與通訊系
助理:林淳菁
Fax:04-23305539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書函
承辦人:林美萱
分機號碼:4012
受文者:如正、副本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 10月24日
發文字號:朝陽教(註)字第1060245號
速別: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隨文
主旨:檢送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四年制3、4年級在校生申請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相關事宜,請 查照惠辦。
說明:
一、為鼓勵系上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日間部就讀相關系所碩士班,敬請各系協助宣導並舉辦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說明會。
二、本校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優點如下:
(一) 通過甄選學生於3、4年級可選修研究所課程,至多可修習不含論文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。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時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(二) 碩士班一年級若如期畢業則可節省一年的碩士班全額學雜費。
(三) 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僅剩論文者,比照研究所在職專班收取3學時學分費19,260元(1學時學分費6,420元)。
(四) 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,修習4學分以上(含論文),可依修習學分數多寡選擇繳交學時學分費(及雜費10,500元)或全額學雜費。
三、五年一貫學程申請日期:自民國106年11月6日(星期一)至11月10日(星期五)止。
四、申請方式:學生至擬修讀系(所)提出申請並備妥相關資料後,繳交至 貴系(所)辦公室審查。
五、請各系將通過甄選名單於民國106年12月8日(星期五)前張貼於系(所)公佈欄及網頁,並送本處註冊組備查(格式如附件1)。
正本:本校各系
副本:本校各院、本處註冊組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